校内各单位: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6]35号 )文件,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次评奖活动是对“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和展示,请各单位着力把关,推荐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参选。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活动由校内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3日上报到省里)。
3.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高教研究室(综B1302室),胡淑莉(13944903388)、李秀义(13944005596)。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2份。
“汇总表”纸质版。汇总表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送电子版材料
《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电子版材料请以“单位名称+(五届全国成果申报)”为文件名上报。
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0233351@qq.com。
相关文件、材料下载地址:长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网址:http://gjyjs.ccu.edu.cn/)或者高教研究与交流群共享(群号:283698831)。
长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