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将省高教学会建成有吉林特色的新型教育智库,发挥我省高校专家学者资政启民的独特作用,吉林省高教学会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和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决定,拟建立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2.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具备职业道德操守,能够自觉参与、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5.熟悉掌握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具有学科领域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调研、鉴定、检查和培训等工作。
8.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9.承担过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取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推荐。
二、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1.应邀参加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咨询活动,提供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导向、改革措施的咨询服务。
2.应邀参加省高教学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
3.参加学会组织的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奖的评选等。
4.为省高教学会及专家库的发展献计献策。
5.服从省高教学会的统一管理,专家本人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
三、建库程序
专家库建设由省高教学会秘书处牵头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专家入选标准和信息采集内容,并协调指导报送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录入专家采集系统。
1.基层推荐: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推荐在所从事领域有较为丰硕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
2.集中审核:根据各单位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由省高教学会学术组织评审组对推荐人员逐一进行评议、审核、入库。
3.分类编组:
(1)按层级分类:建立全省高教界1000人左右的基础专家库,建立200人左右的核心专家库。
(2)按学科分类:各会员单位负责长期维护和及时更新本校报送的专家信息。
四、统筹管理
省高教学会秘书处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专家档案。按专家类别将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录入专家库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对专家资质等相关信息逐年进行更新。
2.对专家参加学会各项工作进行逐次考核备案,并定期通知所在单位。
3.负责专家库动态管理。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要实行推荐单位和高教学会双重管理体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比例不少于30%。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4份和《推荐专家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2. 2015 年4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高教研究室综B1302室,电子版发送至110233351@qq.com或用QQ发离线文件,联系人:李秀义,电话:85250375。
长春大学高教研究室
2015年4月13日